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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广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7-10-31   浏览:

王广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

2017年5月至6月期间,教育部对王广谦校长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。2017年10月12日,学校收到《教育部财务司审计报告—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经济责任审计》(教财经责报〔2017〕13号)(以下简称审计报告)。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,学校高度重视,学校党委把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作为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,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,研究制订审计整改工作方案,要求学校各部门、单位坚持问题导向,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,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。为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,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,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活动,提升学校管理水平,按照《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》(教财〔2017〕3号)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了《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》。

一、审计整改工作组织领导

学校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,负责领导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督办审计整改工作。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、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纪委书记、总会计师担任,成员为审计处、财务处、学校办公室(含督查室)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科研处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、纪委、 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。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、协调工作。办公室设在审计处。

分管校领导负责指导、督促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。

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整改工作。

督查室对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全过程进行督办。

二、审计整改范围

本次审计整改范围围绕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、提出的建议逐项整改。重点整改内容见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》(附件1)。

三、审计整改工作安排

审计整改工作分为梳理核对、整改落实、结果上报三个阶段。

(一)梳理核对阶段(2017年10月27日前)

各牵头部门、责任单位按照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》(附件1),针对审计问题、建议,逐项认真梳理核对,明确哪些已整改,采取的整改措施;哪些正在整改,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进度,下一步措施和完成期限;哪些尚未整改,并深入分析尚未整改的原因,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。根据梳理核对结果,填制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清单》(附件2),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于10月27日前提交审计处。

(二)整改落实和总结阶段(2017年11月25日前)

牵头部门、责任单位根据梳理核对结果,对正在整改或尚未整改的问题,按照制定的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,认真组织落实,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。

牵头部门、责任单位根据审计整改结果再次填制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清单》(附件2),整理落实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,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撰写《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报告》(主要内容见附件3)。牵头部门于11月25日前向审计处提交上述整改落实清单、证明材料,以及整改结果报告。

牵头部门、责任单位对整改结果报告中未完成整改的事项,应提出后续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,并在整改期限内,向审计处提交后续整改措施和结果。审计处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,并将检查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。

(三)审计整改结果上报阶段(2017年12月8日前)

审计处审核、汇总各牵头部门提交的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清单》、《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报告》、落实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,根据审计整改落实情况,草拟学校审计整改结果报告,经学校审议通过后,于12月8日前上报教育部。

四、审计整改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整改工作机制

牵头部门、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、本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,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合力抓好整改工作。要严格按照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》,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逐一制定具体措施,明确责任单位,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人员。

(二)强化整改落实,提高整改实效

各单位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基本依据,对审计发现的问题、建议,逐项对照检查,逐项整改落实。坚持问题导向,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完成整改的,要作回头看;对可以立即整改解决的问题,做到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;对历史遗留问题,要明确责任,落实到人,限期整改,确保审计整改达到预期的效果。对制度不健全的要进一步进行梳理、修订或制订,健全完善管理制度;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,加强制度落实监督检查,强化制度执行力及严肃性,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的有效性。

(三)加大督查力度

学校将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,持续跟踪,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。

(四)按时提交整改材料

各牵头部门应根据审计整改工作各阶段的工作任务,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清单》、《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报告》,以及落实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等,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处财务审计科(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316室),电子版发送至审计处邮箱xxsj@cufe.edu.cn

联系人:丁媛

联系电话:6228800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附件:1.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

2.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清单

3.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报告(主要内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