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7号)、《中央财经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校发﹝2021﹞19号)及《中央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校发﹝2023﹞17号)等有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,审计处派出审计组,自2025年4月起,对社会与心理学院原任党委书记2023年01月至2024年10月任职期间以及社会与心理学院院长2023年01月至2025年03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,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,现场审计时间预计3周左右。
在审计期间,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联系电话:62288001
联系邮箱:sjc_cwsj@cufe.edu.cn
中央财经大学审计处
2025年4月16日